井陉“拉花”作为第一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舞蹈,日益引起世人的重视。这一名声在外的民间舞种,何故称做“拉花”?
一是“拉花”是由一个叫“拉花”的村姑经过你自己的爱情日子阅历编成的舞蹈,并以其姓名而命名的。庄旺拉花“货郎担”中这种意味就很浓,其舞曲“货郎谣”与其所体现的内容也很和谐。
二是“拉花”就是拉花。此说在横涧一带最盛行。传说,该村有一名叫杨名标的举人,明朝万历时在河南任西华县县令,任满路过牡丹圣地洛阳时,将数簇牡丹带回,栽于本村老君庙内,以“花王”敬神。从此每到花开时节,总吸引着许多善男信女前往观看。为留念牡丹在井陉扎根这件喜事,一些民间演员将其编为舞蹈。因其时交通不方便,在近千里的路途中,牡丹花的搬迁唯能用人力拉运,故取名为“拉花”。这样演员就呈现了身背花、头插花、脸画花、肩上挑花、无处不花的装束,以及与“拉”有着密切关系的前倾落步撇脚的舞步姿势。至今演员仍持有“有了牡丹花,就有了拉花“的说法。
三是“拉花”是“拉荒”的谐音。十年九旱的井陉,以及比年的战乱,迫使大众们携儿带女离乡背井逃荒在外,他们在大街上边走边唱,倾诉苦情,请求布施,一朝一夕构成一种有定性的乞讨方式——拉荒。时下,仍可在一些老演员中收集到一些“拉荒”中的传说趣闻。因“花”与“荒”为当地谐音,故称“拉花”。这些传说虽然有些顺理成章,但是,对研讨“拉花”的根由不无参考价值。
其实,“拉花”一词早在乾隆年间,吴锡麟(1746——1818)在他所著的《秧歌诗序》中就有所述:“南宋灯宵之《村田乐》也。所扮有花和尚、花令郎、打花鼓、拉花姊、田公、鱼婆、姿势货郎,杂踏灯街,以博观者之笑”。可见拉花姊是作为一种人物呈现的。一些民间舞蹈中,至今仍可散见,如“冀东地秧歌”、“万全社火、“寸跷”等皆是对扮演女角行当的称谓,但无姊字而称“拉花”。至今是否“拉花”这一舞种亦是对扮演女角的称谓?我不得而知。应指出的是,撒播在距井陉县四百里外的完县、满城一带的民间舞蹈“寸跷”,不管从人物上,仍是从扮演特色上,与“跷子拉花”有着许多的类似处,前者因“拉花”行当脚踩“寸跷”而命名为“寸跷”,后者如固底的拉花《小卖艺》世传的歇后语“固底的拉花——一片功”的一片功,就是特指女角踩跷的功夫。可见“拉花”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对女角行当的称谓,并以其命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