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民任先生拨打新民晚报热线反映,“京东京车会”工作人员帮他的车辆做保养时“拆烂污”,把毛巾(抹布)遗落在发动机舱。几天后,汽车起火烧毁。店方不肯主动承担赔偿责任。
任先生和记者说,他的座驾比亚迪“秦”购于2018年,是一辆白色混合动力小汽车。11月6日,他和朋友王先生将车送至浦东大道2568号“京东京车会”做保养。
11月11日21时40分许,朋友王先生驾驶这辆“秦”出门办事。王先生和记者说,当时他独自驾车,行驶到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解放东路路口等红灯时,突然闻到车内有一股焦糊味。路口附近正好有一个公交车站,他迅速通过路口,左转后靠边停车,下车查看。“下车的时候我拉了一下引擎盖开关,弹开了一道缝隙,此时已经有烟雾飘出。透过缝隙,能够正常的看到发动机舱里面火光闪动。”
旁边是一个名叫“古华新村”的小区。两名社区物业人员发现情况后,迅速提来两个灭火器,王先生向旁边一家便利店也借来灭火器,3个灭火器对着车头一阵猛喷。后来王先生为防止火势复燃,又借来1个灭火器喷射泡沫。在此过程中,有热心群众帮助拨打了119电话,消防到场。
经历“火烤”后的这辆比亚迪“秦”面目全非。发动机舱几乎烧烂:各种线管和塑料器件焦糊一片,保温棉烧没了,整个机舱都是焦黑的。
王先生和任先生十分沮丧:是自燃吗?车子怎会莫名其妙自燃?难道有质量上的问题?!
位于附近的沪杭公路1089号一家比亚迪4S店人员赶到现场。“4S店人员看过现场,又了解到这辆车最近刚做过保养,说可能是‘保养的问题’。当时我听不懂。对方还说,只要是做他们这一行的,看一眼就知道。”
车头被消防部门贴上“封闭火灾现场公告”的封条后,该车露宿一晚后,次日被送至4S店。
后来消防部门到场勘查,有了一个重大“发现”:从烧毁的发动机舱内发现一块已烧焦得不成形状的“棉絮”,居然是一块毛巾!这块毛巾被塞在发动机和散热风扇的缝隙处。“外面已经烧焦了,里面还有毛巾残留。”
任先生和王先生赶到浦东大道2568号“京东京车会”,但店方不肯“认领”这块烧焦的毛巾,称这块毛巾不可能是他们的工作人员遗忘在车内的。
在一段任先生得到并提供给记者的22分钟视频中,记者看到,一开始,任先生的“秦”被悬吊在空中,后来放落地面,一名工作人员开始工作,在打开引擎盖的车头处修修弄弄。6分30分秒,该工作人员手拿一块毛巾返回,并将毛巾填塞在发动机附近。随后的视频显示,该工作人员多次离开、重新进入画面,始终没有将毛巾拿走。12分50秒时,王先生和任先生进入镜头,近前观察修车过程,并研究右前轮衬板松动问题,镜头中还出现了第二名工作人员,但大家都没发现这一“异常”。17分03秒引擎盖关闭。直至视频结束,毛巾始终没被取走。
任先生和记者说,店方拖拖拉阿拉,不肯爽快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。“如今车子放在4S店已经好多天,咱们不可以一直占着人家的地方啊!这也给我们的工作、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,可是店方始终没明确说法。”
11月24日,记者与这家“京东京车会”取得联系。接电话的是一位自称姓万的店长。
对方承认“有这事”“我知道”,并称毛巾(抹布)遗落发动机舱是工作人员“失误”。
但对方不认同任先生、王先生的说法和逻辑。“车子起火,和毛巾有啥关系,你有证明吗?”对方称,事情的关键不是毛巾遗落发动机舱,而是烧车和毛巾有关系吗?并提出一连串质疑:毛巾是起火点吗?车子烧了,起火点是这块毛巾吗?如果毛巾是起火点,毛巾怎会不烧完呢?
对方还这样声称:“你不能说车子烧了,我正好遗落了一块毛巾(在发动机舱内),就赖在毛巾头上,制造‘冤大头’。只要消防部门有鉴定,证明车子起火是毛巾引起的,那我就赔给你,我们是有保险来支付的。”
对于店方如此推诿态度,任先生十分不满:店方将毛巾遗落在发动机舱,已是“重大过错”,难道不需要承担责任?
记者与奉贤消防救援支队取得联系,一位刘先生向记者表示,他们还在对火灾原因作进一步调查,暂时还未出具相关鉴定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