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承载着一代人回想的“414”毛巾面世于1940年,货号取用上海话谐音 “试一试”,是深受顾客喜爱的“中华老字号”品牌毛巾。日前,上海市宝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告发,反映辖区内有经营者出售侵略“414”注册商标专用权毛巾的头绪。
执法人员随即展开查看,现场查见7箱标有“414”注册商标的毛巾。经商标权利人上海龙头家纺有限公司判定,上述毛巾并非其出产。经查,该批由当事人出售的带有与注册商标“414”相同毛巾,归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,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产品,为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。
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(三)项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:(三) 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”所指的出售侵权产品的行为。当事人不能证明上述产品是自己合法获得并阐明提供者。
宝山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则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毛巾7箱并罚款88920元的行政处罚。(供稿:上海市商场监管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