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行业的“两个放开”和运输 管理办法的出台,公司的经营面临极大的挑战,公司所属各单位 要团结全体员工,上下一致,卯足干劲,齐心协力,通过狠抓内 部基础管理提升,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本增效,确保年初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项指标全面完成。为确保今年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全面完成,公司特制定本激励约束办 法。
一、对所属各子(分)公司效益目标(总利润。下同)指 标实现情况的激励约束办法
对于能全面完成年初股份公司下达的效益目标,且完成年初下达的效益目标超过20%以上的单位,则给予特殊奖励。具体为:对于超年初效益目标20%以上,及50%以下的部分,按1%的比率给予奖励;超目标值50%以上的部分, 按1.25%的比率给予奖励。单位正激励的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。
1.对于不能完成公司下达效益目标,且离下达的效益 目标相差在20%以下相应子(分)公司,对于领导班子成员,总 额按未完成目标值部分0.5%的比率进行处罚,同时,取消当年 公司内的评先评优资格。
2.对于不能完成公司下达效益目标,且离下达的效益 目标相差在20%及以上的相应子(分)公司,对于领导班子成员, 按效益相差比率的一半的比率降低2021年度的基薪;同时,对 该单位2021年度的工资总额按特殊的比例的幅度下降。
3.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负激励的总金额不设定底限,直至班 子成员发基本薪酬为止。
4.年末对公司所属的所有子(分)公司目标效益完成 情况做先后排名,对于没有完成目标,且排名为倒数一、二名 的单位做通报批评,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,并视情况对 单位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。
为加快推进业务一体化发展,确保公司所属工程企业做 大、做强,对主要经济指标采取强激励(奖励)与硬约束(处罚) 相结合的办法实施。具体为,以考核年度公司下达给每个工程型单位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、总利润及款项回笼三个指标作为考核指标,其中:主要经营业务收入、 总利润指标以年初经公司批准的预算为基准,款项回笼率 以年度实际完成数为准。各项指标实际完成数均以经公司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决算报表为准。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和利 润总额考核计算各占50%。
激励(处罚)计算办法为:激励奖/处罚额=当年款项实际回 笼率x[(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实际完成数.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预算 基数)X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奖励比率/处罚计提比率x50%+(当年 总利润实际完成数-当年利润总额预算基数)X总利润适用奖 励比率/处罚计提比率X50%]。.
激励奖/处罚额计算实行超额累进制,且超额(差额)越多, 奖(罚)比率越大。
计算的奖励金额作为对经营班子成员和有贡献的相应专业 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奖励;计算的处罚金额则作为未能完成基本任 务,而对经营班子成员的处罚。
针对“两个放开”对公司产品营销售卖市场开拓带来的更为 艰难困境,以及对产品价格的严重影响,为激励营销部门开发好 市场,确保产能基本全释放,销量在行业大幅度地下跌 中有一定的上升,同时,又保证产品销售有一个合理的盈利水平 且完成货款回笼目标,对统销产品实行激励约束。
2021年度统销产品的省内平均销售价格严格按公司年初 预算确定的各具体品种规格的价格及公司与营销分公司签 订的《经营目标责任书》的相应条款进行奖罚兑现;省外平均销 售价格考虑到今年以来全国行业价格放开所产生的实际影 响和公司大力拓展市场的需要,在年初预算价格的基础上,下半 年按平均再降100元/吨、平均再降2%的价格作为 奖罚兑现的价格考核依据。
(1)促销具体考核指标:分别以2020年度总销量,2021年 省内、省外年初计划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考核的依据。
①销量考核:考核期内,以2020年度总销量的一 定比率为基数,根据实际完成总销量的情况,分档次进行考核奖 惩。
总销量与2020年度总销量比下降, 且下降幅度大于10%时,对于下降的数量按照对应的标准做处罚;
B.当考核期内销量与2020年的总销量比,少 于5%时,则按0-5%及超出2020年度的总量部分分档次进行 奖励。
② 货款回笼考核:期末(包括每月末及年末)应收账款余额 (即月末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,年度货款回笼率98%)以年初公司与营销分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数据为准,不因 本促销竞赛活动的开展而改变应收账款余额的考核数。
③ 产品平均销售价格的限制性条件:以制定的各产品平均销 售价格为依据,2021年度各种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制定的销售 价格比,下降幅度在3%及以下的,则按前述①标准做奖励; 下降幅度在3%以上,但在5%以内(含5%)时,则按前述①标 准的一半进行奖励;下降幅度超过5%以上时,则不进行奖励。 奖励计算时,具体以各种产品品种规格、配长等进行计算。
公司下达的《2021年“拧毛巾、降成本、增效益”活动 工作办法》活动方案中确定的相应数据(各单位具体数据见附表)
对于2021年度内采取了切实可行的降本增效措施,全面完 成了公司下达的降本增效目标,且全面完成了公司下达 的年度效益目标(扣除相应奖励后的效益数额)的相应子(分) 公司,则按公司下达的《2021年“拧毛巾、降成本、增效 益”活动工作办法》中确定的条款进行激励。同时,对于效果显 著的前3名单位,股份公司进行通报表扬。
对于2021年度内,未能采取切实可行的降本增效措施,致 使下达的降本增效的目标未能实现的,严格按公司下达的《2021年“拧毛巾、降成本、增效益”活动工作办法》中确定的 条款进行处罚;对于因未采取降本增效的措施,致使下达的降本 增效的目标未能实现的,则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处理。同 时,对于取得效果不好的单位做通报批评。
(一) 公司所属各子(分)公司都要根据本办法,于本 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制定确保今年经营目标实现的 具体办法与措施,并报股份公司。
(二) 公司所属各子(分)公司实现的效益数据以审计 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为基础,股份公司进行相应调整核实后的数据 为准。
(三) 本办法所述的销量(或出售的收益)都是指真正的完成产 品销售收入的产品营销售卖数量(或收入),即计算的产品销量是指 考核期间实际发出产品、实际开票的销售量,产品已发出、发票 未开不计算销售量,且不包括因财务需要,产品未发出所提前开 出的发票数量。
(四) 本办法中,对于相应的子(分)公司激励与约束同时 有两项激励与约束措施的,对于计算的激励约束结果同时按照就 高不就低的原则取值确定。
(五) 奖罚的兑现。本办法中关于产品促销激励约 束的奖罚资金,通过公司与营销分公司的销售承包结算进行奖罚兑现;其它各项激励约束的奖罚金额,则由公司依据本 激励约束方案进行计算后并下达到各单位,由相应单位依据公司计算下达的奖罚金额进行奖罚兑现。其中,对于没有激励约 束金额额度控制的项目,当奖罚总金额过高时,股份公司则从考 虑全公司平衡的角度实行一定幅度的控制,具体奖罚金额经公司 研究确定下达。
(六) 为配合产品促销活动的开展,公司也同时充分的发挥部 分员工具有的资源优势,鼓励非营业销售人员参与当前的滞销产品的 推销工作,公司的营销向全员销售的理念方向转变。对于非营销 人员向公司非已有的用户销售产品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回笼货 款的,公司按相关的政策给予提取相应的费用及奖励。具体的营 销业务管理、业务界定、费用及奖励的提取和风险的控制及非营 销人员的风险抵押金缴纳等,由营销分公司制定出具体的操作实 施办法。
(七) 本办法自下发后执行,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本次 激励约束办法的解释。